学生因宗教信仰原因请假的权利
宗教仪式
根据马萨诸塞州通则第151C章第2B节,学校要求教师为任何因宗教仪式缺席的学生提供借口。本节规定:
在除宗教或宗派教育或职业培训机构以外的教育或职业培训机构中,任何学生因其宗教信仰原因不能在某一天上课或参加任何考试、学习或工作要求,应免除任何此类考试、学习或工作要求,并应为其提供补考的机会。因缺勤而错过某一天的学习或工作要求;但该等补考或作业不得对该学校造成不合理的负担。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由机构提供的学生这样的机会。任何学生不得因利用本条的规定而受到不利或不利的影响。
为获得宗教活动住宿,学生必须至少提前两周提交缺席通知表。学生可以在网上提交表格,通过访问:缺席通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