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资格和条件
下面的规定是那些专门与你在麻省大学波士顿分校的学生就业有关的规定。违反学生就业条件可能导致终止学生雇员。
- 作为一名学生雇员,你的工作是通过兼职,临时,非合同,无福利的职位。学生就业不能使你成为大学或马萨诸塞州联邦的正式雇员。你的雇佣仅限于承诺支付你工资的资金数额。一旦达到这个承诺,你的雇佣关系就终止了。
- 为了参加学生就业计划,你必须是一个积极的学生。如果,在任何时间或任何原因,你不再是一个积极的学生,你的雇佣将被终止。希望通过这些项目工作的学生必须提供他们的社会安全号码,以便支付工资。这允许学生工资单和注册办公室验证你作为一个活跃的学生的状态。
提款政策
不符合下学期入学资格
在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之后,如果学生没有资格注册下学期的课程,将被终止工资。学生可能会因不良服务指标,退学或停学而失去资格。服务指标为负的学生可以在行政搁置解决后重新聘用,并可以注册课程。
取款
被退学或休学的学生没有资格在学生工资系统中工作。
在工资单上的学生不能在最后工作日期之前有退出日期。一定要和你的学术顾问和经济援助顾问谈谈退学的后果。在退学前通知你的工作主管和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请注意:
- 作为兼职、临时、非合同、非福利雇员,学生在任何情况下,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这个小时限制适用于通过任何大学学生就业计划担任的所有职位,包括研究生助学金。因此,在大学里做多份工作的学生必须将总工作时间限制在40小时以内。(全职长期工作人员不得在其全职职位之外担任学生就业职位。)个别部门通常会制定超出此处所述的小时限制。在改变你的工作时间表之前,和你的上司谈谈是很重要的。
- 作为学生雇员,你不能在任何预定的课程或考试期间工作。在上课期间,学校鼓励学生每周工作时间不要超过25小时。这让你有足够的时间积极参与你的教育和工作。
- 秋季入学学生勤工俭学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春季入学学生勤工俭学截止日期为3月1日。学生必须确保勤工俭学的工作,并在学期的截止日期前注册工资单,以防止勤工俭学奖励在学年中自动取消。
- 勤工俭学学生及其导师应根据所授予的勤工俭学基金数额,规划和监督其收入。在一学年(7月1日至6月30日)内,全额收入后终止雇佣关系。学年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可能因学生而异。
- 毕业日期为12月的学生有资格工作到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毕业日期为6月的学生可以在春季学期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工作。毕业日期为8月的学生应联系SES以确定最后合格的工作日期,因为每个就业计划都有不同的要求。
- 学生雇员可能不会开始工作,直到所有的文书工作已通过SES清除。
重要:
SES要求所有新员工不迟于就业的第一天完成I-9就业资格验证表。在填写I-9表格之前的任何工作时间都将被视为志愿者时间,并且不会获得报酬。违反本政策者将被取消雇佣资格。
- 学生雇员只能获得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如果你的每周计划受到假期、节假日或疾病的影响,你可能希望和你的主管讨论一下弥补错过的时间的可能性。
- 你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获得报酬。《公平劳动标准法》禁止雇主接受任何有偿雇员的志愿服务。
- 学生就业仅限于部门作出的资金承诺。资助承诺在学生第一天工作之前确定,并应作为确定每周工作小时数的指导。为此做准备的一种方法是将资金承诺除以薪酬率。这提供了在承诺耗尽之前你可以工作的小时数。对你和你的主管来说,监控总工作小时数是很重要的,这样当资金承诺耗尽,工作必须终止时,就不会有意外了。
- 国际学生在就业方面面临额外的限制。在马萨诸塞大学波士顿分校学习的国际学生持J1或F1签证只符合校园就业资格。国际学生服务中心(2楼校园中心2100室)可以提供有关获取社会安全号码和校外就业限制的信息。重要的是要注意,国际学生在上课期间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在不上课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